工作职责

发布者:纪委发布时间:2020-09-22浏览次数:216

 纪委办公室(党委巡察办公室挂靠)主要职责

1.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。负责党委安排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的制定和责任制的落实;定期组织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和反腐败警示教育;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其他方面的工作。

2.负责日常监督检查。制订日常监督检查办法,突出政治监督要求,压实两个责任;开展“嵌入式”监督,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,或开展约谈工作;对选人用人等重大事项进行全程监督,对涉及到考察人选的党风廉政情况提出书面意见;及时建立、维护校党委管理干部的廉政档案。

3.负责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及专项治理跟踪督查。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,健全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督查机制,严肃整治“四风”问题特别是形式主义、官僚主义;综合运用专项治理、督查督办、问责追责、通报曝光等方式,提升监督权威和质效;督促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;对监督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督查清单,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及成效评估。

4.负责案件审理。落实“凡案必审”“查审分离”要求,严格执行案件审理工作基本程序,建立健全内部审理工作流程。

5.负责校内巡察工作。制定校内巡查办法,开展校内巡察;推动落实巡查成果的运用;协助校党委做好省委巡视相关配合工作。

6.负责纪委日常工作,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纪委执纪审查室主要职责

1.负责线索管理。制定信访举报、问题线索处理流程及相关办法;处理信访举报,按照权限要求分类处置问题线索,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、动态更新、定期汇总核对。

2.负责执纪审查。运用监督执纪“四种形态”,分类研判问题线索,按照谈话函询、初步核实、暂存待查和予以了结四种方式进行处置;负责学校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、党员干部和普通党员涉嫌违反党纪案件的审查;根据授权,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,对学校监察对象涉嫌一般职务违法的案件进行调查。

3.督促纪律处分执行。严格落实《党纪政务处分决定执行工作暂行规定》相关要求,建立处分决定执行内容告知、处分决定宣布情况向校党委报告、台账管理、回访教育执行情况报告及专项检查等制度,督促处分执行工作规范化。

4.督促问责执行。严格执行《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》和省委《关于贯彻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〉实施办法》等规定,根据干部管理权限,按规定及时提出问责建议,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。

5.负责党委督查工作。对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;负责学校党委决策决议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;负责学校党委交办任务贯彻落实情况的督查。负责年度综合考核工作的满意度调查。

6.完成学校或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。